根据《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京教学〔2023〕2号)和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市级、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》等文件规定,结合学校工作安排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推荐、学部初评、学校审核,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:2026年5月25日起至5月29日止(5个工作日)。
公示期内,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,请以书面、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学生处实名反映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具体真实,以便调查核实。
电话:010-61455450
邮箱:bcuxsc@163.com
地址:顺义校区综合楼929
太阳成集团tyc7111学生处
2026年5月25日